(一)若想主张返还彩礼,先确定是否符合法定情形,如未办结婚登记、办了登记但未共同生活(以离婚为条件)、婚前给付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以离婚为条件)。
(二)要是双方共同生活时间短且彩礼有剩余,可主张部分返还;若彩礼已用于共同生活,一般可不返还。
(三)判断生活困难看给付彩礼后,给付方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财产能否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
(四)收集好彩礼给付凭证、共同生活开销证据等维护权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