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集证据:出借人要留意收集借钱人恶意转移财产的相关证据,像交易合同、转账记录等,这是维权的基础。
(二)行使撤销权:若在债务履行期内发现情况,可依据民法典规定,向法院请求撤销借钱人的财产转移行为,不过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三)提供线索:当债务到期进入执行阶段,发现转移财产,出借人向法院提供线索,法院会审查该行为,若认定恶意转移,会对借钱人采取罚款、拘留等措施,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会追究刑事责任。
(四)申请财产保全:为防止借钱人进一步转移财产,出借人可申请财产保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