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被非法占有财物的受害者
若发现财物被非法占有,应尽快收集相关证据,如保管合同、交易记录、聊天记录等。若构成侵占罪,可直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若涉嫌诈骗罪或职务侵占罪,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二)对于涉嫌非法占有他人财物者
应尽快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主动退还财物争取被害人谅解。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以良好的悔罪表现争取从轻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