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设备作为反担保物处置时,先看反担保合同约定,按约定处置;无约定或约定不明,先协商,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处置方式有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清偿担保费用,多退少补。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在反担保情形下,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使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若反担保合同有处置设备的约定,担保人可依约进行。若合同无明确约定,双方可协商处置,如协议折价。若协商无果,担保人可通过向法院起诉来保障自身权益。处置方式中的拍卖能实现设备价值最大化,变卖则更灵活简便。处置所得价款按规定用于优先清偿担保人的相关费用,保障了担保人的合法权益,超出部分归债务人,不足部分债务人仍需清偿,这体现了公平原则。若您在反担保物处置方面有任何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