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离婚30天冷静期后不是直接领证,冷静期内一方反悔可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双方需共同申请且审查符合条件才发离婚证,未共同申请则视为撤回需重新申请。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离婚设置了冷静期。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起30天内,只要一方反悔,就能持相关证件撤回申请。冷静期结束后的30天内,双方必须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经审查符合离婚条件,婚姻登记机关才会登记并发证。若这30天内双方没共同去申请,就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之后若还想离婚就得重新申请走流程。可见,离婚30天冷静期后并非直接领证这么简单。如果大家在离婚过程中遇到复杂法律问题,可随时向我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