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离婚,不必担心先提出会在判决上不利,应积极收集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重婚的相关证明、家庭暴力的报警记录等。
(二)在财产分割方面,要留意收集家庭财产状况的证据,以保障自身在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下获得应得份额。
(三)争取子女抚养权时,准备好能证明自己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更有利于孩子成长的材料,如稳定的收入证明、居住环境证明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