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婚前男方购买登记在其名下的房产,婚后共同还贷,离婚协商不成法院一般判归男方,男方补偿女方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婚后购买登记在男方名下的房产通常是共同财产,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分割。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对于婚前男方购买且登记在其名下的房产,因购房行为发生在婚前,房产本身属于男方个人财产,但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女方有一定权益,所以协商不成时法院会判房产归男方,男方给予女方补偿。补偿数额按特定比值计算,保障了女方在婚姻中的付出能得到合理回报。而婚后购买的房产,不管登记在谁名下,一般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体现了法律对弱势群体和公平正义的维护。如果您在房产分割方面有任何疑问,欢迎向我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我们会为您提供准确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