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判处罚金刑时,要按判决要求缴纳罚金。若到期不缴纳,法院会强制缴纳。要是因为遇到无法抗拒的灾祸等导致缴纳困难,可向法院申请,经裁定后能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免除。
(二)犯罪行为致使被害人有经济损失的,除刑事处罚外,要根据情况赔偿经济损失。当犯罪分子既要承担民事赔偿又被判处罚金,且财产不够全部支付,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时,要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第三十六条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