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企业未注销时股东补偿分情况处理,可通过股权转让获受让方支付对价,符合法定情形可请求公司收购股权,企业经营困难时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并分配剩余财产。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东退出获得补偿有多种途径。股权转让是常见方式,受让方依据公司净资产等与股东协商支付合理对价。当出现公司连续五年盈利却不分配利润等法定情形,股东有权请求公司按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且要在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协商,协商不成九十日内向法院起诉。若企业经营困难、继续存续损害股东利益,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清算后按股权比值分配剩余财产。如果您在企业股东补偿问题上遇到类似情况,或者对相关法律问题有疑问,欢迎向我或其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有效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