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被告公司注销后追讨债务可分情况处理,有债务承担承诺可要求承担清偿责任,股东有出资问题可要求其担责,未经依法清算注销的可主张相关人员担责,可收集证据先协商,协商不成起诉维权。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当被告公司注销后追债时,若股东或第三人作出债务承担承诺,这构成了一种债务承担的约定,他们需按承诺承担清偿责任。若股东存在未足额出资、抽逃出资情况,其行为损害了公司及债权人利益,所以要在相应范围内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而公司未经依法清算就注销,股东或第三人在注销登记时承诺担责,债权人自然可主张其承担相应民事责任。在实际操作中,收集合同、债权凭证、公司注销资料等证据很关键,先协商解决是较为温和的方式,若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是维护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如果您在这方面遇到问题或有更多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保障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