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夫妻离婚时车子分配,若为婚后共同财产购买,可协商分配,协商不成诉至法院,法院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原则判决;若为一方婚前购买或婚后一方父母出资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则为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用共同财产购买的车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分配方式,如一方拿车给予另一方补偿,或者出售车辆分割价款。当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时,法院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为原则进行判决。而一方婚前购买且登记在其名下的车辆,是婚前个人财产;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并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车辆,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同样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如果您在夫妻财产分配方面有任何疑问,欢迎向我或者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