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二手房合同中,卖方逾期交房、隐瞒房屋质量问题、一房多卖、不协助过户,买方逾期付款、提供虚假资质证明、无理由拒购通常算违约,违约方需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双方应按约定全面履行义务。在二手房交易中,卖方有按时交房、如实告知房屋状况、保证房屋产权唯一性以及协助过户等义务;买方有按时付款、提供真实资质证明、按约购买的义务。若一方不履行或不当履行这些义务,就构成违约。例如卖方一房多卖,侵害了买方对房屋的期待权益;买方提供虚假资质证明,使合同履行存在障碍。违约方需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责任。若您在二手房交易中遇到类似违约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