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父母离世后,未成年孩子抚养依次由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承担;若都无法抚养,其他愿意者经相关部门同意可担任;若无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由民政部门或符合条件的居委会、村委会担任监护人。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在父母离世这一特殊情况下,为保障未成年孩子的权益,确立了明确的抚养顺序。首先是祖父母、外祖父母,他们基于亲属关系和一定的社会伦理,有优先抚养的责任和义务。若他们无监护能力,兄、姐作为直系亲属,承担起抚养的接力棒。当上述人员都无法履行抚养义务时,给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组织提供了途径,但需经相关部门审核同意,以确保未成年人能得到妥善照顾。若实在没有合适的监护人选,民政部门或符合条件的基层组织会履行监护职责。如果大家在实际生活中遇到类似复杂的未成年抚养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更精准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