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同居后彩礼处理需视情况而定,未办结婚登记一般可请求返还,已登记但共同生活短且给付方生活困难可请求部分返还,法院会综合多因素定返还比值,可先协商,协商不成起诉。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司法解释,彩礼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当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结婚目的未达成,给付彩礼方请求返还彩礼,法院通常支持。若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但共同生活时间短,且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离婚时给付方也能请求返还部分彩礼,这里的生活困难指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实践中,法院会综合同居时间、彩礼数额、用途、过错程度等因素确定返还比值。若双方同居多年且彩礼用于共同生活,可能少返还或不返还。遇到彩礼纠纷,建议先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若您在彩礼问题上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