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的员工合同终止形式是
一、学校、教师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教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校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1、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2、未经学校同意,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的;
3、违反工作规定或者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4、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学校、其他单位不能正常进行的;
5、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以及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学校也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三、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但是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教师;
1、教师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教师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学校调整其工作岗位的,或者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