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当母方存在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病等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疾病、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等情况,而父方又要求子女随其生活时,子女可能随父方生活。
(2)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在父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无其他子女而母方有其他子女等情形下,法院会优先考虑让子女随父方生活。
(3)当父母双方对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产生争执时,法院会考虑该子女的意见。若子女愿意随父方生活,并且父方具备抚养能力,子女会随父方生活。
提醒:离婚案件中子女抚养权的判定需综合多种因素,不同案情结果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