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父母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子女应先尝试和该方协商支付抚养费,和平解决问题。
(二)若协商不成,子女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追索抚养费,诉讼过程中要准备好能证明亲子关系以及父母未支付抚养费的证据,像出生证明、费用支出凭证等。
(三)拿到法院判决后,若对方依旧不支付抚养费,子女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四)如果存在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等正当理由,子女能要求增加抚养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