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离婚时已确定抚养权,女方无正当理由带走孩子,先与女方积极沟通协商,晓之以理,要求其送回孩子,保障自身合法抚养权。
(二)若协商不成,准备好相关的抚养权证明材料,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依靠法律力量维护权益。
(三)若离婚时未确定抚养权,双方有争议,收集自身有利于抚养孩子的证据,如经济状况、居住条件等,向法院提起抚养权纠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