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拥有抚养权一方死亡,若另一方情况正常,抚养权自然变更到另一方,另一方应主动承担起抚养孩子的责任。
(二)若另一方存在不适合抚养孩子的情况,孩子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等有监护资格的人可收集相关证据,如另一方患有严重疾病的诊断证明、虐待孩子的证据等,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抚养权。
(三)涉及8周岁以上孩子的抚养权变更,在处理过程中要和孩子充分沟通,了解其意愿,并在法庭上提供相关情况供法院参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