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个人面临婚前债务问题,在结婚前应明确告知伴侣,避免婚后产生纠纷。
(二)债权人在主张婚前债务时,要收集好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证据,如购房合同、款项支付记录等。
(三)夫妻一方若不想承担对方婚前债务,需积极收集能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属于夫妻约定财产制且债权人知晓该约定的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