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订婚前财产协议时,要确保是双方真实意愿表达,可通过书面方式明确记录双方协商内容,避免后面产生是否自愿签订的争议。
(二)协议内容需严格审查,保证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比如不能约定限制对方基本人身权利的内容。
(三)如果担心未来可能出现纠纷且希望增强协议证明力,可以选择进行公证;若认为协议签订过程合规、条款清晰,也可选择不公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