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孩子八个月的离婚纠纷中,若无特殊情况应争取与对方协商,让母亲获得抚养权,因为法律原则上倾向未满两周岁子女由母亲直接抚养。
(二)若母亲存在不宜抚养孩子的情况,父亲可积极与母亲协商争取抚养权。
(三)若协商不成需诉讼离婚,双方都要积极举证。一方要证明自身抚养孩子的优势,比如稳定的收入、良好的居住环境等;还要证明对方不适合抚养孩子的情况,像患有严重疾病、有不良嗜好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