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按时支付抚养费却被拒绝探望孩子,首先要保持冷静,和对方心平气和地沟通,就探望孩子的时间、方式等具体事项达成一致,形成书面协议,这样能避免之后产生更多纠纷。
(二)如果协商没有效果,就要及时收集对方拒绝自己探望孩子的相关证据,比如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然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自己行使探望权。
(三)若法院判决后对方仍然不配合,拒绝履行协助探望的义务,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采取措施要求对方履行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