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民间借贷合同中约定了管辖法院,且该约定符合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管辖规定,就按此约定确定管辖法院。
(二)若合同没有约定管辖法院或者约定不明确,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三)对于合同履行地,若双方未约定或约定不明,事后又没达成补充协议,按合同相关条款或交易习惯也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如出借人起诉借款人还款,出借人所在地法院有管辖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