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合同约定处理:仔细查看顾问合同中是否明确约定了中止条件,若条件达成,一方可依据约定合法中止合同。如约定未按时支付顾问费合同中止,付费方逾期未付,服务方即可采取中止措施。
(二)依据法定情形处理:在合同无约定的情况下,当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等,可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履行,同时及时通知对方。若对方提供适当担保,应恢复履行;若未提供,可解除合同。
(三)保留证据:中止合同时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像对方财务恶化证明等,防止自身违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