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况,配偶可与男方共同协商制定还款计划,合理安排家庭资金用于清偿债务。同时要保留好经营收益用于家庭生活的相关证据,如日常消费记录、子女教育支出凭证等。
(二)若认为是男方个人债务,配偶要收集经营收益未用于家庭的证据,像企业的财务报表、资金流向记录等。若存在夫妻财产约定,要提供债权人知晓该约定的证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