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主张退还彩礼,能证明双方虽登记结婚但确未共同生活,可收集如双方分居的证明、各自生活开销记录等证据,向法院请求返还彩礼。
(二)若因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要提供给付人财产及收入状况等证明材料,如银行存款记录、收入证明等,向法院提出返还请求。
(三)若不符合上述两种情形,仅以在娘家住为由主张退还彩礼,大概率不会得到法院支持,可不做此诉求。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