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民法典》,关于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的认定规则如下:
首先,必须明确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存在饲养以及管理该动物的事实。
通常状况下,一旦动物致使他人遭受损害,饲养人或管理人便需承担侵权责任。不过,存在一些免责情形:其一,倘若被侵权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像主动去挑衅、激怒动物从而导致自身受伤,那么饲养人或管理人的责任可减轻甚至免除;其二,要是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伤人,饲养人或管理人在进行赔偿之后,有权向第三人进行追偿。
在责任认定过程中,需要综合考量动物的种类、危险程度以及事发场景等诸多因素。举例来说,烈性犬与一般宠物导致他人损害时,在责任认定方面会存在差异。要是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违反管理规定,没有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进而造成他人损害,那么其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总之,要全面综合多方面因素,精准认定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的归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