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负有赔偿义务一方不主动履行判决,另一方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费由被执行人负担。这种情况下,申请执行人可积极准备好相关材料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若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双方可自行协商执行费用的负担。协商时要充分考虑各自情况,以公平合理为原则。
(三)若和解协议中执行费用负担协商不成,由法院决定。此时双方需配合法院调查和审理。
(四)申请执行人撤回申请且法院准许,执行申请费不再退还,已实际发生的执行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申请执行人撤回申请要谨慎考虑。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32条规定,执行申请费和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由被执行人负担。执行中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申请费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