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刑事诉讼中已提附带民事诉讼的,等待法院在判决里对赔偿事项作出裁决,犯罪人按判决支付与被侵占财物价值相当款项或返还财物;若财物损坏或灭失,获相应经济赔偿。
(二)未提附带民事诉讼的,判决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待法院依法判决赔偿数额,让犯罪人自觉履行赔偿义务。
(三)若犯罪人拒不履行赔偿义务,受害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采取查询、冻结、划拨存款等措施保障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