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产房的产权不是属于夫妻双方的,它是归国家或者单位所有,当事人只有承租的权利。在离婚的时候,对于公产房的处理办法,一般是双方商量好房屋的使用权归谁。要是双方能达成一致,那就签个书面协议,约定一方继续承租,同时给另一方一些经济补偿。要是商量不好,那就只能去法院起诉。法院会依据实际状况,像双方谁更需要居住、谁在抚养孩子等情况,来判定房屋由哪方继续承租。通常会优先照顾抚养孩子的一方、没有过错的一方以及生活有困难的一方。等确定好承租权归谁之后,拿到承租权的一方要按照规定去产权单位办理变更手续。比如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没有过错且生活困难,那法院可能就会优先考虑让抚养孩子的这方继续承租公产房,然后给予另一方适当经济补偿,之后获得承租权的这方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