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售卖者而言,应停止售卖盗版光碟的行为,主动销毁剩余盗版光碟,避免继续侵权扩大责任。若已被著作权人追责,积极与著作权人沟通,按实际损失或违法所得进行赔偿,争取协商解决。
(二)若遇到售卖盗版光碟的情况,著作权人可收集相关售卖证据,如购买凭证、光碟样本等,通过法律途径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
(三)相关部门应加强市场监管,加大对售卖盗版光碟行为的打击力度,及时发现并查处此类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因此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难以计算的,可以参照该权利使用费给予赔偿。对故意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给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