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可收集后一婚姻登记证书,这是直接证明重婚的书面材料;也可寻找知晓重婚行为的人提供证人证言。
(二)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可前往相关部门开具户籍证明,或者提供出生证明,以此证实双方存在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三)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提供身份证、户口簿,上面登记的出生日期可证明结婚时一方或双方未达法定结婚年龄。
收集证据后,当事人应将证据整理好,向法院提出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等待法院依法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这为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提供了法定情形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