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执行前准备:法院在执行划拨土地上的房屋时,要及时通知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确保各环节顺利推进。
(二)拍卖款项处理:若对房屋进行拍卖,所得价款需先缴纳相当于应缴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款额,之后剩余款项才能用于清偿债务。
(三)特殊情况考量:对于存在特殊政策限制、涉及公共利益或保障性住房等特殊情况的划拨土地房屋,执行要谨慎处理,充分评估执行影响。
(四)保障权利人权益:执行过程中要保障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因执行损害其利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一条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以及合同约定支付出让金等费用。此条规定明确了在涉及土地使用权相关处置时,出让金的支付要求,与划拨土地上房屋执行时需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规定相契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