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角度来讲,男方在婚前通过按揭的方式购买房屋,然后写上女方名字,一般情况下会被视作男方对女方的赠与。
关于这套房屋的产权归属问题比较复杂。要是只登记了女方名字,在没有其他相反约定的状况下,房屋一般是归女方的。不过男方婚前支付的按揭款部分以及这部分所对应的增值部分,男方是有权利主张返还或者要求补偿的。这是因为这部分属于男方婚前个人财产的转化。
要是双方结婚之后一起偿还贷款,那么共同还贷的部分以及对应的增值部分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的时候,女方可能需要对男方婚前的出资以及增值部分给予补偿,同时还要对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进行分割。具体的分割方式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像双方对房屋的贡献大小、婚姻持续的时间等等,最终由法院依据实际情况来判定。例如,若男方婚前出资较多,而婚后女方在偿还贷款等方面付出较多,法院会综合衡量这些因素,以确定公平合理的分割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