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办理离婚登记:当离婚协议书上身份证号写错且还未办理离婚登记时,双方应协商一致重新签订离婚协议书,把错误的身份证号进行更正。
(二)已办理离婚登记:若已完成离婚登记,因协议已生效,更正身份证号不影响其他条款效力。此时有两种处理方式,一是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说明并更正身份证号错误,然后签字确认;二是向婚姻登记机关说明情况,按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请求对相关档案信息进行更正,防止日后因身份信息问题引发纠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这里的离婚协议及补充协议都可参照合同的形式要求,所以补充协议具有相应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