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申请时间和方式:在诉前或诉中向法院递交书面申请,详细说明申请保全理由与房产具体信息。
(二)提供清晰线索:要提供房产的坐落位置、产权人等明确线索,方便法院确定保全对象。
(三)提供担保:按照请求保全的财产数额提供相当的担保。
(四)等待法院裁定与执行:法院收到申请后,紧急情况会在48小时内裁定,裁定保全则立即执行。
(五)完成查封登记:法院向不动产登记机构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进行查封登记,限制房屋处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