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离婚财产分割先由双方自行协商处理,达成一致协议。这样能基于双方意愿解决问题,避免矛盾升级。
(二)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会先明确财产性质,个人财产归个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三)若双方都无过错,共同财产一般均等分割,但考虑实际情况,如一方生活困难,可适当多分。
(四)发现一方有隐藏、转移等损害共同财产行为,可向法院反映,让其少分或不分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