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规定,要是债权人想要撤销合同,有下面这些情形。首先,要是债务人通过放弃自己的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或者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地处分自己的财产权益,而且这种行为影响到了债权人债权的实现,那么债权人就有权利撤销。其次,要是债务人用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又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并且这些行为影响到了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同时受让人也知道这种情况,那么债权人也能够撤销合同。
要注意,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是有时间限制的。应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要是从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债权人都没有行使撤销权,那么这个撤销权就会消灭。另外,行使撤销权所产生的必要费用,是由债务人来承担的。要是因为行使撤销权让债务人的财产恢复到了原来的状态,那么债权人就可以就这些财产优先受偿。比如,债务人无偿转让了房产影响到债权人债权实现,债权人可在规定时间内行使撤销权,相关费用由债务人出,房产恢复原状后债权人可优先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