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案件开庭时,若出现一方缺席的情况,法院会依据具体情形作出判决。
对于被告而言,要是经传票合法传唤,却没有正当理由而拒不到庭,那么法院有权进行缺席判决。在此过程中,法院会依据原告所提供的证据以及陈述内容,仔细审查夫妻之间的感情是否确实已经破裂。一旦能够认定感情破裂,便会判决准予双方离婚,同时还会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相关问题一并作出处理。
而要是原告缺席,通常会按照撤诉来处理,不过存在特殊情况的除外。即原告若有特殊情况,需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且只有在获得法院批准之后,才不会按撤诉处理。
需要注意的是,缺席判决有可能致使未到庭的一方无法充分地表达自身意见,也无法进行举证质证,进而对其自身权益造成影响。所以,在离婚诉讼中,双方都应当予以重视,尽可能亲自到庭参与庭审,以此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确保在法律程序中能够充分表达诉求,保障自身在婚姻关系解除过程中的各项权益得到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