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事故车辆损失责任承担要根据不同情况判断,全责方、按责双方、第三人、有过错的停车场管理方可能担责,不可抗力等法定免责情形一般无责任主体担责。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在交通事故里,全责方的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内赔偿对方车辆损失,超出部分由全责方个人承担,这是基于侵权责任中过错方应承担赔偿后果。双方都有责任时,按责任比例分担损失,保险公司也按比例赔偿,体现了公平原则。若因第三人过错致事故,第三人担责符合过错责任原则。车辆在停车场受损,管理方有过错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需担责,是因为其对场所内车辆有一定管理和保障安全的义务。而不可抗力等法定免责情形,由于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且不可克服,一般无责任主体承担赔偿。若对事故车辆损失责任承担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