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母亲若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父亲可收集相关病历、诊断证明等资料,向法院请求直接抚养子女。
(二)若母亲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父亲需准备能证明母亲不履行抚养义务的证据,如证人证言、聊天记录等,然后向法院提出直接抚养子女的请求。
(三)当存在其他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的原因时,父亲要详细说明该原因并提供相应证据,以争取法院支持其直接抚养子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四条规定,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原则处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