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公司股东变更之前的债务得由公司来承担。为啥?因为公司是个独立的法人,得用它自己所有的财产去负责债务。
像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只需要按照自己认缴的出资额,给公司承担责任就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是以自己认购的股份为界限,对公司担责。所以说股东变了,不影响公司债务承担的主体。
不过也有特殊情况。要是股东乱用公司法人的独立地位,还有股东有限责任这俩权利,去躲债,严重损害了公司债权人的利益,那这种股东就得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还有就是没依法尽到出资义务,就把股权转出去的股东,在没出资的本金和利息范围里,要是公司债务还不上,就得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到底咋回事,得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总之就是股东变更时,债务承担得看公司本身以及股东有没有违规等情况,不能一概而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