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母亲无不利于抚养孩子的情况,女方可积极争取抚养权,收集自身有利于抚养孩子的证据,如稳定的收入、良好的居住环境等。
(二)若父亲认为母亲存在不宜抚养孩子的情形,如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等,父亲要收集相关证据,如医院诊断证明等,向法院请求直接抚养孩子。
(三)若父母双方协商一致,由父亲直接抚养不满两周岁子女,且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双方可以签订书面协议,然后向法院说明情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