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已生育子女后离婚,男方要求退彩礼要结合具体情况判断,通常无需退还,若因婚前给付彩礼致男方生活困难,男方有权要求适当返还。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司法解释,双方办理结婚登记且共同生活,彩礼一般不用退还。已生育子女说明双方共同生活过,所以通常情况下女方无需退还彩礼。但如果存在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男方生活困难这一特殊情形,男方可以要求适当返还。若男方仅以离婚为由要求退彩礼,女方可拒绝;若以生活困难等法定理由主张,男方要承担举证责任。双方可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男方起诉的,法院会综合结婚时间、彩礼数额、生育子女等因素来判决是否返还及返还比例。如果遇到此类彩礼纠纷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