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涉及盗窃3000左右案件,嫌疑人亲属要及时与办案机关沟通,了解案件进展和拘留期限情况。
(二)可考虑为嫌疑人委托专业律师,律师能为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若侦查中证据不足或不构成犯罪,律师可提出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的法律意见。
(三)保持冷静,不要轻信非正规渠道的信息和承诺,避免遭受诈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