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意外致死涉及的罪名通常为交通肇事罪,其判刑会根据具体情节有所不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相关量刑标准如下:
●?若只是单纯的交通意外导致他人死亡,且不存在交通肇事罪中的其他加重情节,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中,“其他特别恶劣情节”,例如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等。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这里的“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
有观点认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交通肇事罪可被判处最长期限达15年的有期徒刑,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中明确的最高量刑表述为因逃逸致人死亡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具体案件中,法院会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当事人的行为性质、过错程度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判断,以确定最终的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