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了解期限限制:检察院重新取保候审的期限累计不能超过十二个月,这是硬性规定,要清楚知晓。
(二)持续案件处理:在取保候审期间,相关部门不能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工作,保证案件正常推进。
(三)及时解除情况:一旦发现不应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期限到了,要及时解除取保候审。
(四)通知相关方:解除取保候审时,要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和有关单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