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涉及虚开普通发票1400万的个人,要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如实供述自己的行为,争取从轻处罚。主动补缴税款、滞纳金以及接受相应的罚款,以减轻犯罪行为造成的危害后果。
(二)如果是单位犯罪,单位应积极承担责任,主动缴纳罚金。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要认识到自身责任,配合司法程序,在审判时可向法院说明自身在犯罪中所起的作用、是否有自首立功等情节,争取有利的量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之一规定,虚开本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