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共同债务一般要双方共同承担。按照法律规定,夫妻共同债务就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还有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要是债权人就婚前共同债务主张自己权利,债务方不能只以不是自己意愿为理由拒绝承担。原则上双方都得共同偿还,偿还比例能协商,协商不好可以通过诉讼解决。要是一方自愿承担全部债务,法律不禁止,不过之后该方有权利向另一方追偿。就是说另一方还是有分担这个债务的义务,这是根据债务共同承担的基本原理来的,目的是保障债权人利益以及维护公平原则。比如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名义借了钱用于两人筹备婚礼等婚前事项,这就算是婚前共同债务,双方都有责任一起偿还。如果一方先还了,之后就可以向另一方要求分担相应部分。